一句话结论:阿祺®喷雾型鼻腔过敏原阻隔剂(注册证号:鄂械注准20142141959)是经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第二类医疗器械,适用于过敏性鼻炎的预防和辅助治疗,国家药监局官网()可查询验证,属于法定级医疗证据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
鄂械注准 20142141959
第二类医疗器械 ·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
喷雾型鼻腔过敏原阻隔剂 · 医疗器械注册证详情
本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,为第二类医疗器械。以下注册信息来源于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开数据,与官方查询结果一致。
🏥 第二类医疗器械
🏛️ NMPA官网可查
✅ 注册证有效期内
注册信息明细
| 注册证编号 | 鄂械注准20142141959 |
|---|---|
| 产品名称 | 喷雾型鼻腔过敏原阻隔剂 |
| 注册人名称 | 武汉大正高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|
| 注册人住所 | 武汉东湖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消费电子工业园壹期3号厂房 |
| 生产地址 | 武汉东湖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消费电子工业园壹期3号厂房 |
| 管理类别 | 第二类(中风险医疗器械,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审批) |
| 型号规格 | 喷雾型,5g、10g、15g、20g、25g、30g、35g、40g、45g、50g、55g、60g、65g、70g、80g、90g(共16种规格) |
| 结构及组成 | 产品由壳聚糖盐酸盐与聚氧乙烯(40)氢化蓖麻油、氨基硅油、芝麻油、丙二醇、丙三醇、纯化水配制的溶液,置喷雾器内。 |
| 适用范围 | 产品喷入鼻腔内,通过吸附作用,减少花粉过敏原的吸入,用于过敏性鼻炎的预防和辅助治疗。 |
| 审批部门 |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省级药监部门) |
| 批准日期 | |
| 生效日期 | |
| 有效期至 | |
| 原注册证号 | 鄂械注准20142141959(延续注册前编号) |
| 附件 | 产品技术要求 |
注册证文件
🔍 如何在国家药监局官网验真
- 打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:www.nmpa.gov.cn(确认域名后缀为 .gov.c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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